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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会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8-07-12 09:27:25来源:研究室浏览量:0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工会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6月5日)

渝工发〔2018〕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中办发﹝2018﹞20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的通知》(渝委办﹝2018﹞19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总工发﹝2018﹞7号),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落实到全市工会系统,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会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把握重要意义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唯真求实,拿出过硬措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新时代在全市工会系统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国总工会的具体部署,是重庆工运事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职工群众的殷切期盼。

(一)通过调查研究推动作风持续转变。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市委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等重大任务的行动部署,把党中央、市委和全国总工会、市总工会关于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传递下去,把基层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使倾听基层声音、解决实际问题成为工会决策办事的依据、改进工作的方向,成为工会干部联系职工群众的平台、转变作风的载体。

(二)通过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职工群众中来,到职工群众中去,深入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在调查研究中增强同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培养对工人阶级的朴素情感,强化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三)通过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坚持抓工作调研在先,坚决破除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把调查研究作为工会干部克服本领恐慌、解决老办法不能用而新办法又没有的重要手段,作为工会工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基础和必经程序,做到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广泛听取意见不决策,没有充分咨询论证不决策,切实把对标对表上级精神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防止信息失真、决策失误、执行失效,切实增强决策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通过调查研究促进工作落地落实。扎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持久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把督查与调研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抓调研、促落实工作机制,对中央、市委、全国总工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总工会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让工会工作的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职工的各项工作实起来,以真抓实劲、敢抓狠劲、善抓巧劲、常抓韧劲做好新时代工会各项工作。

二、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一)坚持思想武装,着力提高调研能力。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三个担当”,做到“五个过硬”,准确把握中央、市委和全国总工会、市总工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熟悉掌握基层和职工群众需要的知识和技术,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职工的本领,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成为经常性工作,防止把调研作为临时性任务、作为应付交差的事情来对待,防止为了调研而调研、调研与工作脱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聚焦职工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实际问题,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大事难事急事来行动,有针对性地列出调研题目,做到凡是该掌握的情况就掌握清楚,凡是该研究的问题就研究透彻。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迈开步子,耐心倾听、虚心请教,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既摸清综合情况又了解典型案例,既听干部意见又听职工意见,既了解成绩经验又发现问题和不足,对重要数据和材料加以核实,全面深入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奔着解决实际问题去精准调研,多到职工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到工会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广泛听取基层呼声、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件一件解决到位,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升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三)坚持实事求是,着力反映真实情况。调查研究务必要讲真话、道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调研对象单位和人员无论接待哪个层面的调研,都要实事求是提供情况,不能看人下菜、看来头行事,不得设计所谓“经典调研路线”,不得安排有关人员当“群众演员”,不得要求干部群众统一口径“背台词”,不得编假情况、造假数字、摆假现场、树假典型,更不得对反映真实情况的人打击报复。调研组织者和参与者要如实记录、客观分析、准确反映实际情况,不能先入为主、以偏概全,不能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不能避实就虚、回避矛盾,不能提前定调找实证,更不能默许、暗示、纵容调研对象编假造假。

(四)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建功立业。要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重点围绕如何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更好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开展调研;围绕如何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调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为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贡献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围绕如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开展调研,推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五)坚持基本职责,着力维护合法权益。要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会组织的使命担当,深入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及其对工会维权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重点围绕如何做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过程中的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开展调研;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社保、居住、环境等问题开展调研;围绕如何做好帮扶解困工作,构建服务职工保障体系开展调研;围绕如何把握劳动关系的新形态、新特点、新矛盾、新走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开展调研,推动把服务职工工作做得更具体更扎实更温暖。

(六)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工会组织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第一动力,紧扣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条主线,重点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三性”、去“四化”开展调研;围绕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工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经验,把握新时代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特点与规律开展调研;围绕如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强功能、增实效,创新工会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开展调研;围绕如何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会、持续深化农民工入会工作开展调研;围绕如何推进“互联网+”工会建设,不断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的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等开展调研,为基层工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可借鉴的指导和服务,推动面上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七)坚持统筹安排,着力提高调研成效。要加强统筹协调,将调查研究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要加强科学谋划,把准调研方向、确定调研重点、创新调研方式,把走出去调研和请进来调研、实地调研和案头调研、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蹲点调研和跟踪调研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手段采集分析调研信息,不扎堆、不扰民、不搞一窝蜂,做到有的放矢。要加强综合研究,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注重从政治上研究和把握问题,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思考问题,把党中央精神和地方、工会实际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调研的根本目的,把调查研究的过程变成联系基层、服务职工、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过程,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职工群众工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前提。对提交市总工会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的事关工会工作的全局性问题,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面宽、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必须经过调查研究程序,并把调研论证情况作为议题审定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常性调研制度。市、区县(自治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调研计划,根据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明确由领导干部分别牵头开展调研,促进调研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开展。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每年集中调研的时间安排和主题,带头开展好集中式调研。

(三)建立健全调研联系点制度。市、区县(自治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领导干部要根据分管联系工作和自身岗位职责,结合开展“四个一”联系结对活动,在基层一线建立调研工作联系点,每半年至少深入联系点调研1次,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尽力帮助解决职工群众生活、企业工会工作等实际困难。

(四)建立健全调研合作制度。要加强市总工会内部的协调合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联动,增强调研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对接,注重协作配合,节约调研成本,提升调研效益。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协作,可邀请工会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与专业性课题,用好外脑外力,提高调研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从工作摆布、人员配置、制度规范上加大调查研究分量,真正把调研工作作为提高能力、改进方法、转变作风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作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定期研究,经常调度,长抓不懈。要统筹处理调查研究和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集中精力、沉心静气搞好调研。

(二)坚持领导带头。市总工会领导和市总各部门、各市级产业工会、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积极投入到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中,亲自研究调研题目,亲自提出调研方案,亲自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亲自分析研究调查,亲自梳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亲自撰写调研报告。要多安排时间和精力,加大走下去听意见力度,把调查研究同访贫问苦、访贤问计、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工会干部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增强学习研究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要带头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高质量调研成果,做到专业、精准、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情况,要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

(三)强化成果运用。市总工会、市总各部门、市级产业工会、区县(自治县)总工会要通过对调查材料的深入研究,形成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工作方案。要健全完善调研成果批示落实、转化运用、报送推荐和督查督办等制度,拓宽调研成果转化渠道。重大调研成果可提交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对全局或局部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可以文件形式进行批转或在制定文件时吸收采纳;对经领导批示的重要调研成果,列入工作督查范围,及时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举措。

(四)加强督促推动。要建立调研工作台账,动态掌握市、区县(自治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开展调研的时间、天数、地点、方式、内容及成果等情况,区县(自治县)总工会每半年向市总办公室报告一次,调研成果要及时报送市总研究室。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产业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调查研究在全市工会系统蔚然成风。市总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市总专题报告全市工会系统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开展情况。

(五)严明调研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全总实施办法,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迎来送往,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对于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对表演作秀、作表面文章的,对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的,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都要及时批评纠正,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4年3月10日印发的《重庆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渝工发〔2014〕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