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重庆市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治校,进一步落实广大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力,春季结束时,巫山县教育工会要求下属各基层工会按照《巫山县教育工会关于深入推进民主管理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教工〔2012〕2号)规定,开展校务公开和领导干部民主大测评。
按照“工会组织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学校领导通报学年度工作——代表点评——群众测评——测评统计——交流反馈意见”的程序,全县114所学校组织4505名教职工对245名学校领导干部进行了测评,平均得分99.21分,244人获优等占99.59%,1人获良等,占0.41%;全县114所学校组织4318名教职工对校务公开进行了测评,平均得分98.64分,4155人评为优等,占98.64%,93人评为良等,占2.15%,35人评为中等,占0.81%,35人评为差等,占0.81。
此次测评工作的持续开展,有力地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校务公开工作的良性发展。